2025年4月9日至4月11日,对乐山沙湾雷氏骨科医院2023年1月1日至当日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外科主任王军在该单位对参保人鲜XX在住院治疗期间,王军作为带教老师未到手术室实施手术治疗,并且未安排该科其他具有医师资格的带教老师到达手术室实施手术,由无执业资质人员医学毕业生潘XX、张XX行“右跟骨内固定材料取出术”治疗后收取费用749.00元并纳入医保结算;对参保人潘XX在住院治疗期间,王军作为带教老师未到手术室实施手术治疗,并且未安排该科其他具有医师资格的带教老师到达手术室实施手术,由无执业资质人员医学毕业生潘XX、黄XX行“左外踝骨折内固定材料取出术”治疗后收取费用749.00元并纳入医保结算。该行为违反了《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2024版)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2024版)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八项、《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2024版)》补充协议“违约行为“使用无执业资质人员开展医疗服务并将相关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对应违约责任“第七十二条(八)【解除协议】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有第(一)项至第(七)项情形且性质恶劣的,或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的,或社会影响严重的,甲方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并按违规费用的30%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协议且自书面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可视情况执行到相关责任人员或者所在部门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疗服务),同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解除王军的医保服务协议。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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