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经费)分配下达情况的公告

信息来源: 沙湾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5-15 浏览量:
【字体:  】
分享到: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要求,为保障脱贫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乐山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乐府办发〔2021〕18号)、《关于预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经费)的通知》(乐市财政建〔2025〕49号),预下达沙湾区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经费)63.74万元的项目分配情况向社会公告,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补助对象:沙湾区交通运输局。

补助金额:63.74万元。

资金用途:该资金与2024年度市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情况挂钩,并纳入乡村振兴专项库款保障范围,用于农村村组公路管理养护支出。

监督举报电话:0833-3442749

联系人:赵星焱,电子邮箱:676033382@qq.com

通讯地址: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经投股

附件:乐市财政建〔2025〕49号关于预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经费)的通知.pdf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

2025年5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