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要求,为保障脱贫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乐市财政行〔2025〕42号关于下达2025年全市已脱贫适龄困难妇女购买“女性安康保险”市级资金预算4.58万元的项目分配情况向社会公示,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833-3441217
意见收集人:张敏,电子邮箱:569276717@qq.com,
通讯地址: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行财股
附件:沙湾区2025年全市已脱贫适龄困难妇女购买“女性安康保险”市级资金预算表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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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区2025年全市已脱贫适龄困难妇女购买“女性安康保险”市级资金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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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要求及时公告公示规定,现将我区2025年全市已脱贫适龄困难妇女购买“女性安康保险”市级资金预算4.58万元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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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单位 |
项目实施单位 |
衔接资金(万元) |
项目建设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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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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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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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市已脱贫适龄困难妇女购买“女性安康保险”市级资金 |
区妇联 |
区妇联 |
4.58 |
为已脱贫适龄困难妇女购买“女性安康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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