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拟废止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乐山粘土矿等4宗矿业权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4号)等规定,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乐山粘土矿等4宗矿业权(见附件)有效期届满前矿业权人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延续登记,采矿许可证、探矿许可证自行废止。按照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5月22日),在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区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33-2516562)。
特此公告。
附件:矿业权公告废止明细表
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