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询价邀请函(沙湾区2024年下半年土地
供应相关评估项目)
我单位拟对沙湾区2024年下半年土地供应相关评估项目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服务单位,特邀请有关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湾区2024年下半年土地供应相关评估项目。
二、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万元,每个评估项目实际成交价格按照该项目最终成交价/最高限价*项目单价计算。
四、服务期限:按照业主单位要求的时间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
五、项目内容:按照相关时间节点及规范要求,开展沙湾区2024年下半年土地供应相关评估项目工作,并提交正式估价成果报告,具体工作量以业主的委托为准。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具有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七、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表。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参加询价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对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承诺的承诺函;
5、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八、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到10:3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沙湾区自然资源局2楼会议室。
3、注意事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要求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询价小组成员根据各单位的响应文件资料进行比较,以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由询价小组抽签决定成交供应商。
十、供应商参加询价时间:2024年9月29日 (北京时间:上午10:30)。
十一、供应商参加询价地点:沙湾区自然资源局2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沙湾区龚电大道14号
联 系 人:王岚
联系电话:13808135570
附件:沙湾区2024下半年土地供应相关评估费单价明细表
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