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邀请书
我单位对“沙湾区三江岸线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采取询价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沙湾区三江岸线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二、采购项目编号:乐沙自然规询价2025-1。
三、采购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四、采购项目预算:10万元(最高限价)。
五、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六、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实施办法》《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规划》编制沙湾区三江岸线保护规划,规划应做到实施方案深度。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八、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备本邀请书“第七条、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函。
(5)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九、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评审小组成员根据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成交供应商。
十、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向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3楼规划室书面提交询价报名函。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7日。
十一、报价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13:30到2025年8月29日14:00。
响应文件必须在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要求送达的报价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拒收。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二、供应商参加询价时间:2024年8月29日14:00。
十三、供应商参加询价地点: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2楼会议室。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沙湾区龚电大道14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833-2516589
附件:报名文件格式
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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