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4〕2号)等相关规定,《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金林水泥配料用粘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结果公示期届满无异议,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