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拟废止乐山市沙湾区银兴白泥粉厂(杨建国)矿业权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等规定,乐山市沙湾区银兴白泥粉厂(杨建国)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内矿业权人未按要求向登记机关申请延续登记,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按照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7日止),在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告。
附件:矿业权公告废止明细表
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