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信息来源: 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5-01-1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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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乐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乐山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乐山沙湾民升医院申请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解除协议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现将解除医保协议名单公布如下: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机构名称:乐山沙湾民升医院

机构编码:H51111100164

机构地址:乐山市沙湾区韩王路28号

机构类型:医疗机构

终止原因:申请终止

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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