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的公示

信息来源: 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5-10-2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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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精神以及《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现场评估等环节通过后,对以下评估合格拟新增医疗保障定点的医疗机构公示如下:

一、乐山市沙湾区中医医院

以上拟新增医疗保障定点的医药机构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上述医药机构拟新增医疗保障定点有异议的,请以实名制书面形式向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3431757

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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