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商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对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文体旅局、区自然资源局等15个部门344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其中新增168项(行政检查19项,行政处罚113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24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5项),取消49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处罚43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行政征收1项),变更127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处罚107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奖励1项)。
请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文体旅局、区自然资源局等15个部门结合实际做好动态调整事项落实及后续有关工作,并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对应调整。
乐山市沙湾区行政审批局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