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商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对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医保局等10个部门76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其中新增37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处罚29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取消12项(行政处罚1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变更27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处罚24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
请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医保局等10个部门结合实际做好动态调整事项落实及后续有关工作,并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对应调整。
乐山市沙湾区行政审批局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