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沙湾区人民政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由沙湾区应急管理局起草了《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2月5日
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hawan.gov.cn。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沙湾区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833-3442087。
四、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公众可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873716481@qq.com)或邮寄(沙湾区福田路13号沙湾区应急管理局)形式反馈至沙湾区应管理局,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特此公告

川公网安备 511111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