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四川省2025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543号)、《乐山市发改委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乐发改价格〔2025〕282号)文件要求,区发改局就沙湾区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制定了《沙湾区2025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沙湾区2025年度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行政法规、《四川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制度,对外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执收单位要切实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监管部门要加强收费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附件:1.
沙湾区2025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pdf
2.
沙湾区2025年度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pdf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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