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沙湾区葫芦镇江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村民自建方式租聘购工作方案(第二次)的公告

信息来源: 沙湾区葫芦镇 发布时间: 2026-03-1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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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沙湾区葫芦镇江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租聘购相关工作,按照《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工作指南(试行)》文件要求,现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材料、机械(机具)、监理公司聘用等相关事项,制定了《沙湾区葫芦镇江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租聘购工作方案第二次》,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沙湾区葫芦镇江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项目地点:沙湾区葫芦镇江村

项目业主:沙湾区葫芦镇江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67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630万元,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40万元。

预计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原则上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尽最大可能提高劳务报酬比例。该项目劳务报酬发放不低于50%,预计发放劳务报酬318.35万元。

项目建设地址:沙湾区葫芦镇江村。

项目建设内容:改扩建道路3条,共计7.4公里,其中硬化4.5米宽道路2条共4.4公里(厚0.2米C30砼面层),扩建道路1条共3公里(加宽至4米,厚0.18米C30砼面层);挡土墙新建18处(共2200立方米);并配套错车道10处、涵洞13处等附属设施。

项目建设方式: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实施

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自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二、项目租聘购内容

详见附件1:《沙湾区葫芦镇江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村民自建方式租聘购内容》。

三、租聘购流程

确定询价比价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项目镇级负责人、项目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施工管理组、材料采购组组成。

采购公示。采购的内容、金额、询价比价公告具体详情等,在公众号、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同时发布。

开展询价比价。询价比价工作小组对每类产品询价比价原则上不低于3家,充分了解所需内容的市场价格、考察供应商(技术人员)履约能力等,并将询价报价记录存档,填写《沙湾区葫芦镇江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村民自建方式租聘购候选单位推荐表》。

听取询价比价报告。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镇政府项目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项目理事会成员参会听取询价比价工作小组汇报询价比价工作情况。项目理事会根据《租聘购工作方案》,按照询价比价结果评定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候选单位以报价高低的原则从进行排名,提出第一二三候选供应方及租聘购建议对象和相关内容,并在《沙湾区葫芦镇江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村民自建方式租聘购候选单位推荐表》签字确认。

择优确定供应方。葫芦镇村(业主村)组织召开村两委会,经集体研究,采用举手表决方式民主确定租聘购对象和相关内容。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镇政府项目负责人、镇纪委负责人、项目理事会负责人列席会议,并在《沙湾区葫芦镇江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村民自建方式租聘购候选单位推荐表》签字确认。若中标单位放弃,则按报价排名依次进行替补,不再重新询价比选。

公示公开。在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对民主确定的租聘购对象和相关内容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租聘购对象、内容、单价、规格等。

实施采购。由材料采购组具体负责,根据最终确定的租聘购对象、内容、单价、规格等,组织实施采购,由项目理事会与租聘购对象签订租聘购相关协议。

四、相关要求

(一)监理公司聘用条件

1运营情况、公司信誉良好,具有公路工程相关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完成不少于1个公路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

2负责指导项目全过程监理工作。

3对工程质量负总责,保证全过程各类检测(试压块、钻芯取样等)合格,公路质量验收合格。

(二)材料购买、机械(机具)租赁条件

采购和租赁采用询价比价方式,评比方式为低价中标报名单位需为一般纳税人。询价比价工作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充分调研,了解所需内容的市场价格,收集整理报价方案(每类产品询价比价原则上不低于3家符合资质的公司),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备材料或设备租赁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提供证明材料、合格证

3参加租聘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声明。

4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5对公开户信息。

五、公告、报价时间及报价方式

(一)初步公告时间2026317日至3235天,公告期间有意向的公司可以自行前往葫芦镇人民政府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或者通过电话咨询项目相关情况。

(二)初步报价时间2026324日上午9:00-11:00(报价时间过后的公司报价资料将不被接受),拟报价供应商需根据上文第四点内容准备相关资料,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价资料将不被接受。报价格式参考附件2

公告期间报价人针对采购需求内容分类报价。

六、报价地点

葫芦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王先生、朱先生,联系方式:1388139062615328616477。

附件:

1.沙湾区葫芦镇江村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村民自建方式租聘购内容.docx

2.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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