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8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沙湾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03-0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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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沙湾保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乐山沙湾保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60万吨/年废钢铁加工配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38日-202331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527706

   真:08333443611

   址: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乐山沙湾保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60万吨/年废钢铁加工配送项目

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泰山路1号(地理坐标:E103°3621.750″,N29°3014.936

乐山沙湾保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租用四川罡宸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土地及厂房,总占地面积约53333平方米。设置废钢分选、剪切、打包车间、不锈废钢预热烘干车间、废钢库房以及相关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加工处理废钢60万吨,其中年剪切、打包40万吨废普碳钢用于外售,年预热烘干20万吨废不锈钢供应给四川罡宸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四川罡宸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冶炼生产线电炉原料(四川罡宸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冶炼生产线不增加设备,不涉及增加产能)。

水:装置循环水经循环水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洒水降尘废水全部蒸发;生活污水依托四川罡宸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二级生化装置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废气:不锈钢预热烘干生产线产生的预热烘干烟气采取SCR脱硝+干法脱硫+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限值后21m烟囱排放。废钢加工过程剪切、切割、打包工序采取封闭厂房控制粉尘逸散。

噪声:项目设备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后,对四川罡宸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厂界噪声贡献较小,四川罡宸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分选获得的有色金属料、木材、塑料件等及除尘灰分类收集暂存后外售;废润滑油和液压油、废沾油抹布手套、废脱硝催化剂依托四川罡宸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212-511111-04-01-328298】FGQB-0255号对项目进行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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