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届区委第七轮系统联动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沙湾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5-12-0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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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沙湾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九届区委第七轮系统联动巡察集中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5325日至425日,委第巡察组对沙湾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系统联动巡察88日,委巡察组向沙湾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11月26日,区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截至目前,反馈的4个方面3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阶段性整改达标6个,整改完成率80.6%;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0个。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一是“一把手”带头抓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进落实,通过直接动员部署整改、直接认领落实核心问题、直接统筹协调跨部门整改、直接督办重点任务进度等方式,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审核把关”三大职责,确保整改工作有组织、有分工、有抓手。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全面整改”的共识,为整改工作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二)责任落实方面一是明确总体分工。按照“党组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股室具体落实”原则,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建立“三张清单”。全面梳理巡察反馈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针对每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有人管、任务有人抓、时限有人盯”。三是细化分解任务。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二次拆解”,避免“大而化之”,确保整改措施精准对应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

(三)监督检查方面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局党组定期调度整改进度,及时研判整改难点,对推进缓慢的任务及时提醒,确保整改不偏航、不拖延。二是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整改措施执行情况、问题解决成效进行“嵌入式”检查,重点盯防“虚假整改、表面整改”。三是倒逼责任落实。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股室或个人,采取“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坚决杜绝“过关思想”,确保整改落实有速度、有力度、有刚性。

(四)整改成效方面一是完善制度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制度漏洞,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修订完善《党组决策议事规则》,从源头防范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二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延伸排查同类领域、同类环节的潜在问题,排查整治关联问题3个,实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三是提升治理能力。将整改成效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协作机制、强化风险防控,完善单位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发展实效。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2025116日,巡察反馈的12个面上问题3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面上问题整改7个具体问题整改25个,需进一步整改0个,需长期整改6个;召开党组会等专题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新建制度1个,完善制度机制1个,追责问责0人,追缴追回清退资金0.2781万元。

(一)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不到位

1.统筹协调能力不足。在抓协调推动形成“大环保”格局上发力不够。2020年至2024年,在秸秆禁烧、餐饮油烟、道路扬尘管控上,未与相关部门、镇(街道)形成合力,导致秸秆露天焚烧、道路扬尘等问题多次被上级检查发现并通报。局党组未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镇(街道)研究推动解决相关问题,导致2024年12月沙湾区实际优良天数22天,PM2.5浓度57.1ug/m3,未能完成市下攻坚阶段性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沙湾区2025年空气质量0.1微克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各部门、镇(街)工作职责完成时限;二是按月汇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于2025年10月27日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研究了具体工作举措。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每月组织开展暗查暗访不少于2次,压实部门和镇(街)责任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监督考核作用发挥不到位。对各镇(街道)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未能做到较真碰硬,存在“老好人”思想。2020年至2024年,日常巡查中发现各镇(街道)均不同程度存在秸秆露天焚烧现象,仅通知相关镇(街道)进行处置,未在对应年度的目标考核中扣减相应镇(街道)目标分数。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4月至6月8月至10月,每开展秸秆露天禁烧暗查暗访不少于4次,发现火点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镇(街)及时处置,并做好了台账记录,为年度考核提供支撑。二是目前尚未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考核工作,年底时将严格按照考评标准,严肃开展考核。

整改进度:需长期整改,预计2026年4月完成

3.激发社会监督活力不足。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方式单一,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环境信息公开不到位,推动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还需要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未按《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9修正)规定进行定期发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宣传。今年5月30日,协助市局在沙湾小学举办“环保教育创新先行,让生态文明扎根校园”环保时装秀活动。利用6·5世界环境日在沫若广场举办生态环境宣传活动;组织区内各行业代表20余人参观安谷电站鱼类增殖设施。深入企业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宣传生态环境相关政策。二是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9修正),于2025年9月16日,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对2025年上半年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进行了网络公开。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二)提升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存在短板

4.在执法和监测队伍建设上存在薄弱环节。普遍存在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被借用至业务股室,削弱了环保执法一线和监测一线工作力量,严重制约环境治理效能提升。

整改情况:9月25日,对我局隶属执法大队和监测站人员工作岗位人员进行了调整,人员定岗定责。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5.开展生态环境执法规范性不够。对案件内审环节缺乏监督和管理。存在行政处罚案件内审会议记录不规范、参会人员未充分履行讨论和表态职责、未形成并宣布集体讨论结果等问题。对规范执法工作推动和督促力度不足,未能有效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执法装备运用能力弱,未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固定执法证据,大部分案件未见相应视频佐证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照市局案件办理要求,使用全市统一的《内审会议记录模板》,明确会议时间、参会人员等核心要素,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后归档于卷宗。二是办理案件经局内执法人员交叉审核,市局片区案件审查组审核,确保案件程序合法、使用法律法规准确。三是2025年10月,组织6名执法人员参与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类“大比武”,提升业务能力。新增案件,附上了相应的视频材料并留存于卷宗。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不够有力

6.落实蓝天保卫战职责不到位。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城市优良环境天气达标不稳定,2019年、2023年沙湾区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且2023年PM2.5浓度同比上升1.7%,优良天数303天,优良天数率同比下降3.8个百分点。扬尘污染防控仍需强化,2019年至2024年,PM10浓度排名均在全市后三位,党组未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9月25日,局党组会专题研究PM10排名靠后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明确下一步工作内容。二是7月,罡宸不锈钢公司已完成全厂超低排放改造公示;9月中钢协对德胜钒钛公司超低排放改造有组织和无组织部分进行了公示,清洁运输部分已报告至中钢协,审查中。三是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已完成53台,100%完成市下淘汰目标;已完成柴油车排放监督抽测路检路查466辆、入户抽测184辆,国VI货车后处理装置查验63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129辆。

整改进度:需长期整改,预计2025年12月底完成

7.落实碧水保卫战职责有短板。履行统一监督管理职责还存在差距,沙湾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远低于100mg/L问题被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对城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负荷1.5万m3/d)的监管力度不足,未能有效协调和推动污水源的合理引流,导致污水进水量不足、实际负荷偏低,造成资源闲置和浪费。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滞后,沙湾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建设巩固提升项目计划于2024年底完工,截至2025年4月,项目尚在开展应急物资采购,建设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经开区完成重点企业排查整治、园区管网问题排查,已制定问题清单。二是制定落实《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污水管网综合整治项目管道非开挖修复施工方案》,目前工程施工已完成,下一步开展整改成效评估,计划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三是沙湾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项目已开展工程部分验收,应急物资采购待财政局下达处罚决定书后按程序确定中标方。

整改进度:需长期整改,预计2026年12月底完成

(四)维护全域生态安全不够持续

8.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不足。在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方面还需要加强,对沙湾区境内的4座水电站储备的环境应急物资情况不清、底数不明,对总磷、氨氮方面的针对性储备应急监测设备不够,在突发环境事件时,不能有效整合资源和开展应急监测。未结合环境应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环境应急专家库。

整改情况:一是对4座水电站环境应急物资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台账登记在册,并持续动态更新。二是已购置一批新的总磷、氨氮等常规项目快检试剂盒,确保快检试剂盒日常储备以及在有效期内以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于2025年3月对实验室分析总磷、氨氮的实验设备进行了检定(校准),今后每年开展检定(校准)工作1次;三是对环境应急专家库进行了更新。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9.对产废单位固体废物处置未进行及时跟踪督效。原西南不锈钢公司露天堆放钢渣污染环境问题在上报整改完成后,被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堆场淋溶水未收集处理直接外排,影响周边水体,并进行点名通报。对企业固体废物年度申报督促指导不到位,在2023年产废企业年度申报工作中,未及时分解任务开展督促指导,沙湾区有4家企业因申报进度滞后,在系统关闭前1小时才完成提交,导致未能及时完成审核报批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乐山市沙湾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包括原西南不锈钢公司废渣问题),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目前已完成博瑞公司钢渣清运、雨污分流、分区管理、厂房密闭、行政处罚等工作,正在开展钢渣堆存区域及周边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计划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二是督促产废单位严格落实固废环境管理制度,督促指导企业按时完成申报。

整改进度:需长期整改,预计2026年12月底完成

10.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不到位。未按要求督促沙湾水电站进行生态跟踪观测,水电站对水环境和水生生物造成的影响程度不明。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大渡河沙湾水电站2024年度水生态环境现状补充调查监测报告》,2025年3月开展了春季补充调查,于2025年4月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项目成果验收。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五)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成效不明显

11.环评审批主动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对企业建设项目的环评服务上,主动担当作为不够,容缺审批、承诺性审批还处于探索阶段。政策帮扶指导不够,未能有效督促指导沙湾经开区开展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导致拟在经开区落地的项目缺乏必要的规划依据和环境准入指导,截至2025年4月还未完成规划环评工作。

整改情况:已安排专人对接园区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全程跟踪、帮助编制单位收集环保方面所需资料,帮助梳理24年排放量、福华项目产排污等资料。规划环评目前因缺乏葫芦组团污水处理厂入河排口论证批复等资料,以及引进福华项目后需对园区允许排放量进行调整,补足污染物排放量缺口,预计全市明年初启动允许排放量需求论证工作,论证批复后报审规划环评。

整改进度:需长期整改,预计2026年12月完成。

12.项目审批效率有待提高。与企业和专家之间的沟通渠道不畅,信息传递反馈不及时。在办理四川省邦友达科技有限公司快递物流自动分拣输送设备生产线改(扩)建环评中,专家于2024年2月26日对环评报告初审后提出了修改意见,由于对第三方编制单位督促不够,与企业沟通不畅,修改稿未能及时报审,直到2024年4月3日才完成报审,影响项目建设进度。针对上述问题,沙湾生态环境局未及时调整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未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和专家三方沟通机制,主动服务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对乐山市中医医院医教研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四川福华源泰竹纤维有限公司竹基纤维及特种纸项目等重点项目已建立服务专班,安排环评审批人员对重点项目实行“一对一”服务,每个重点项目建立微信群,全程跟踪项目环评报告修改进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3.排污许可制度落实监管不到位。监督检查环节存在疏漏,检查频次不足,检查内容不全面。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未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未及时发现沙湾境内19家畜禽养殖企业(户)从成立起均未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直至2025年3月对畜禽养殖企业(户)全面排查时才发现该问题并通知进行登记。2023年6月,东方不锈钢公司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擅自增加雨水排污口,在此期间沙湾生态环境局未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直至2024年11月才发现该问题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针对上述问题,沙湾生态环境局未举一反三,未对全区重点企业进行全覆盖排查,也未同步建立健全相应排查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经排查核实,反馈的未进行排污登记的19家畜禽养殖企业(户)中,何安林、彭中伦2家属于规模以下,4家已关闭;其余13家已全部完成排污登记手续。二是在日常双随机监管中,将企业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加强对企业雨水排放口的监管。三是制定了重点排污单位巡查排查方案,确保检查质效。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六)主动作为不够,谋划创新工作不足

14.项目包装谋划存在短板。对超长期国债、专项债等项目政策研究谋划还存在差距,截至2025年4月,还未成功申报超长期国债、专项债类项目。

整改情况:《省发改委关于转下达2025年第三批“两重”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5〕328号),明确原四川金广实业(集团)沙湾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项目入选国债项目库,已到位区财政7580万。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5.创先争优意识不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基础工作做的不扎实,对上汇报、争取不够,截至2025年4月,创建工作还未实质性开展。

整改情况:9月、10月均到市局进行汇报,市局回复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已停止。

整改进度:因客观原因不具备完成整改条件。

(七)推动意识形态、统战、保密工作落实上有差距

1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未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重要精神,部分年度未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部分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半年向区委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面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是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全国、全省、全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及述责报告重要内容。

整改进度:需长期整改,预计2026年12月完成

17.对统战工作重视不足。对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学习不够,未明确统战工作分管领导。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党组中心组传达学习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等内容。二是明确班子成员赖欣同志分管统战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8.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主要负责人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保密工作要求传达不及时,保密教育成效不显。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职工会传达学习上级保密工作部署和最新要求。二是开展保密培训1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八)履行从严治党责任不深入

1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有欠缺。2022年至2024年制定印发当年度《乐山市沙湾生态环境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要持续推进落实“三级五岗”责任清单,但均未建立责任清单。

整改情况:已建立沙湾生态环境局“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党支部、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和党支部书记具体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0.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2023、2024年廉政风险点位排查内容完全一致,未根据实际情况对防控措施进行细化和调整。

整改情况:已结合年度工作部署、人员岗位调整、业务股室工作实际等情况,动态更新2025年我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1.廉政谈话不深不实,浮于表面。未见2022年新任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的情况,2023年度主要负责人未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风廉政情况进行谈话。

整改情况:规范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话1次,新任干部入职1个月内必谈,谈话内容需包括风险点位、责任传导、纪律提醒等党风廉政内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2.抓队伍教育管理不到位。对干部职工教育引导还不够,部分干部职工集体大局意识欠缺。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老好人”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全局职工大会、交心谈心等方式,强化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纠正偏差。二是严格制度管理,不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抽查检查。

(九)执行厉行节约意识不强

23.建设节约型机关上发力不够。《关于厉行节约相关制度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费用”,但沙湾生态环境局2021年至2023年通信网络费逐年上升,不符合《指导意见》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党组中心组传达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25年5月2日发布)。二是优化全局通信网络,费用从原平均5350元/月降低至平均4250元/月。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4.网评外包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局党组未认真组织力量完成2020、2021年度网宣工作,而将网宣工作外包第三方公司承包实施,导致财政资金浪费。

整改情况:已取消网宣外包行为,所有网宣工作由我局自行完成。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十)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

25.党组会记录不规范。局党组会会议记录存在会议时间、审议内容与参会人员笔记本记录不一致和党组会议记载记录人与实际记录人不一致等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落实《中共乐山市沙湾生态环境局党组决策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党组会记录由局党组指定专人进行记录,要求参会人员如实做好笔记本记录,进一步规范党组会会议记录。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6.“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2019年以来,局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未按《沙湾生态环境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定》开展票决,议定事项未规范形成会议纪要。

整改情况:制定落实《中共乐山市沙湾生态环境局党组决策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进一步规范党组决策规则、范围、程序,规范议定事项会议纪要。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十一)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有待加强

27.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未跟踪督促指导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委议事决策存在书记先定调决策情况,2022年机关党委选举成立后,第一次分工存在指定分工现象。机关党委长时间未开展议事决策,2022年7月至12月未见机关党委决策痕迹。第一党支部2021年至2023年工作计划内容基本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已明确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在党建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机关党支部工作计划,党支部书记加强监督检查,避免工作计划内容一致现象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8.抓党组织工作统筹衔接不到位。由机关党委调整为机关支部后,未按要求对支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支部分工不明确;未对上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查找问题进行有效安排、及时抓好对照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28日,党支部书记组织召开了专题支部委员会,研究部署支部工作,明确了支部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二是2025年7月,对上年度(2024年)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查找问题进行了部署安排,抓好对照整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十二)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不坚决

29.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与整改方案存在时间倒置。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实事求是撰写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0.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够。上一轮巡察反馈“轮岗交流不够”问题,局党组制定了“加大一般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今后每3年轮岗一次”的整改措施,但未严格落实。

整改情况:9月25日,对我局部分工作人员岗位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我局暂无分管或负责重要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分管或负责一般岗位工作超过5年的人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出现反弹回潮。上一轮巡察反馈“报账要素不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依然存在,2019年至2022年,公务接待和工作用餐费用报销均不同程度存在接待无审批、用餐事由不清、用餐人数和用餐地点与审批表不一致情况。在无人机采购时,未认真审核发票内容,在发票明确显示免税情况下,仍向供货商支付合同约定的税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先审批,后报账”,坚持三单齐全,不超标接待,规范报账制度。二是严格报账制度,对原始凭证加强审核,不符合报账要求的予以退回。三是已向供货商追回税费2781元,已交区财政。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的基础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一是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长期性、艰巨性,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和松懈情绪。二是压实责任链条。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健全“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股室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定期研究整改工作,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及时解决突出问题。三是强化担当意识。立足生态环境主责主业,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把整改要求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二)健全长效整改机制。一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巡察反馈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制+时限制+销号制”闭环机制,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时研究破解堵点难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有序推进、不打折扣、不留死角、按期完成。二是定期开展“回头看”。已完成整改的巡察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不到位以及新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动态清零,确保整改工作闭环管理。三是健全制度规范体系。对巡察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进一步梳理现有规章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提升环境治理效能。一是深化污染防治攻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巩固提升水、土壤污染防治成果,重点突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二是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高效保障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强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防范,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以党建为引领,深化“党建+生态环境保护”融合模式,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力以赴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队伍

(四)强化整改成果运用。一是与业务工作融合。把巡察整改成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常态化工作机制,转化为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的具体举措。二是与考核考评挂钩。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股室年度考核和干部考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倒逼整改责任落实。三是与长远发展衔接。以巡察整改为动力,对标对表上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结合我区生态环境实际,科学谋划“十五五”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美丽沙湾建设提供坚实生态环境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3—3443611

 

 

                          中共乐山市沙湾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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