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沙湾乐艺非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乐艺非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微晶长石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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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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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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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乐艺非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微晶长石生产线技改项目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 |
乐山市沙湾乐艺非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天府景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在厂区内预留的发展空地上,建设一座原料库房,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对厂区内现有微晶长石生产线进行改建,淘汰原有烘干窑(φ1.2×12m)2套,新购置节能型烘干窑(φ2.2×45m)2套、封闭式圆筒仓6个等生产设备。外购工业副产石膏、石灰石粉、石英矿粉、白云石粉、钠长石粉、工业固废压滤渣等原材料,在现有微晶长石生产线的基础上,新增熟石膏3万吨,陶瓷混合泥生产量2万吨;原微晶长石产量由3万吨变为1万吨,在现有环保设施的基础上,新增除尘设备。 |
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管理。重点做好施工扬尘防治,落实施工场地“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的施工要求。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随产随清,委托有处理能力的第三方单位处理。严格落实施工噪声管控要求。施工期生产废水为冲洗废水,经现有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或车辆冲洗用水进行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肥。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全厂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喷淋洗涤废水经集水池收集后汇入现有废水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球磨粉尘、改性磨粉尘、包装粉尘、雷蒙粉尘、搅拌粉尘经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筒仓粉尘通过在成品仓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原料堆场扬尘采取封闭厂房措施;装卸料过程粉尘通过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降低装卸料高度、雾炮机洒水抑尘;运输扬尘通过定期清扫路面积尘、定期进行路面洒水;烘干废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经“3级旋风除尘器+喷淋洗涤塔+湿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运营期管理,采取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合理布局噪声源,采取密闭、隔声、减振、定期检修维护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和转运的环境管控。一般固废: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环节;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弃编织袋集中收集后外售;本项目不新增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回用于厂区内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 加强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对危险废物暂存间、二级生化池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及隐蔽工程泄漏检测,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程序报我局备案。 项目已通过乐山市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川投资备【2507-511111-07-02-738229】JXQB-0108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川公网安备 511111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