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豪宸新建36万吨锂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我单位(乐山市豪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沙湾豪宸新建36万吨锂矿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
项目名称:沙湾豪宸新建36万吨锂矿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沙湾区嘉农镇凤凰路1号(E103.6132421°,N29.5060243°)
建设单位:乐山市豪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占地31.80亩,产能约为36万吨,投资金额为11000万元;新建钢结构厂房;主要对锂矿加工处置利用,配套建设碎矿车间、磨矿车间、加工车间、磁选车间、压滤车间等工程。产品名称:锂辉石精矿、尾矿。主要设备:颚式破碎机,球磨机,浮选机,磁选机,鼓风机,精矿和尾矿压滤机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乐山市豪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沙湾区嘉农镇凤凰路1号
联 系 人:祝老师
联系电话:177112705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天仁路387号2栋21层2105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28-8521730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在参与过程中需按照公众意见表的格式提供个人相关信息。
(六)公示时段
本次信息公示期限为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反馈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在项目设计及环评中将充分考虑和采纳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环境保护,防止污染。
乐山市豪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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