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6月5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砼兴矿业有限公司“乐山市砼兴矿业建筑用石加工、盖山料回收循环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5日-2026年6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3443611
传 真:0833-3443611
地 址: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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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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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乐山市砼兴矿业建筑用石加工、盖山料回收循环再生利用项目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龙泉村 |
乐山市砼兴矿业有限公司 |
乐山市四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为 11798平方米,其中成品料仓2000平方米、加工车间2500平方米、水池200平方米、办公区200平方米、其他设施200平方米,原料堆放区6698平方米。配备2500KVA厢式变压器1台。建设1条砂石生产线,年加工石灰石30万吨、盖山料5万吨。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万元。 |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要求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的施工要求,减小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等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平面布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缓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及居民生活的影响。 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管理。全厂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预处理后交由周边住户用作农肥,不外排;洗砂废水经导流沟汇入污水收集池,泵入浓密设施处理后,清水进入清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管理。项目生产全过程采用湿法作业,原料和成品堆场地面硬化,厂房四周与内部设置喷雾降尘设施,设置顶部加盖,三围一挡厂房,仅留车辆进出口;生产车间采取全封闭,给料、破碎、筛分和物料传送过程采用湿法作业,封闭式管理皮带输送,降低粉尘;厂内运输道路硬化,及时清扫、洒水降尘,厂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出厂车辆须冲洗后方能出厂,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严格控制装载量及车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业主承诺项目参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B级绩效企业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采用减震、隔声、围挡等措施,降低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和运输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强化交通运输噪声管控,合理规划运输路线,严格控制运输车速,途经居民居住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依法分类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压滤机泥饼堆放于临时堆场,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操作规范,加强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采取分区防渗,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浓密罐设置围堰,厂区内设置1个事故应急处理池(兼作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沉淀后及时回用,事故应急处理池保持常空。制定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程序报我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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