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7月14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沙湾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6-07-1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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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714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砺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砺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钢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714日-202672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3443611

   真:08333443611

   址: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砺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钢渣综合利用项目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玉龙村

四川砺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科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用四川罡宸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厂房面积为4873.25m2。购入圆锥目破碎机、颚式破碎机、振动筛、脉冲袋式除尘器等设备进行钢渣的处置,项目建成后年处理15万吨钢渣原渣,严禁处置危险废物。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要求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的施工要求,减小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等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平面布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缓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要求。

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管理。全厂实行雨污分流,厂区边界设置雨水沟并加装雨水截流阀,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四川罡宸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已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管理。物料输送粉尘采取封闭式管理皮带输送,降低粉尘;破碎、棒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TA001)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TA002)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磁选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TA003)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装卸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TA004)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厂房全封闭,全域布设喷淋抑尘设施,出入口设置防尘门帘、防风卷帘并保持关闭;厂区道路全部硬化、定期洒水清扫,转运车辆加盖篷布,严控装载量及车速,落实各项控制和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措施,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业主承诺项目参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B级绩效企业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采用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22:00至次日6:00)不生产,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依法分类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沉淀池底泥及时清掏,回用于生产;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及隐蔽工程泄漏检测,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操作规范,加强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程序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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