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4〕41号)安排,下达我区农民农民合作社培育资金22万元,用于支持不少于2个合作社的发展。经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批文办理通知》(乐沙府办秘〔2024〕7-0282号)批复同意。按照《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奖补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实施,对实施的乐山市沙湾区绿顶茶叶专业合作社、乐山市沙湾区红阳茶叶专业合作社、乐山市沙湾区长宏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24年12月18日进行了验收。3家合作社补助资金共计21.17万元(大写:贰拾壹万壹仟柒百元)。具体补助资金情况如下:
1、乐山市沙湾区绿顶茶叶专业合作社奖补内容
为:一是使用委托代理记账服务,推行会计电算化,申请补助0.2万元。二是聘请行业或产业专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申请补助1万元。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申请补助0.15万元。共计1.35万元。
2、乐山市沙湾区红阳茶叶专业合作社奖补内容为:一是使用委托代理记账服务,推行会计电算化,申请补助0.2万元。二是聘请行业或产业专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申请补助1万元。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申请补助0.15万元。四是参加各类展销会等,市内参展3天(丰收节),补助0.12万元。共计1.47万元。
3、乐山市沙湾区长宏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奖补内容
为:一是使用委托代理记账服务,推行会计电算化,申请补助0.2万元。二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申请补助0.15万元。三是选育、推广和应用优质优良品种,进行土壤改良,申请补助18万元。共计18.35万元。
此函
联系地址:乐山市沙湾区茶溪路13号
电子邮箱:1059094326@qq.com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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