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谭春兰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公示
(2025年12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4号)第七十三条规定,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应提供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承诺书(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在校学生等),根据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行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川社险办〔2022〕27号)规定,可由供养直系亲属承诺上述情况,并承诺情况属实。经初步审核,拟办理谭春兰供养亲属抚恤金业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部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电话:0833-3441271
通信地址:乐山市沙湾区玉龙街750号
附件: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名单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人员名单.docx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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