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切块部分)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4〕26号)文件下达我区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万元。为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分配情况予以公告,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833-3441255
意见收集人:张海军
电子邮箱:416152215@qq.com
通讯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股
附件:沙湾区2024年度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切块部分)分配结果的公告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3日
附件: 沙湾区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切块部分)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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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乐山市沙湾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乐山市沙湾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乐沙财政农〔2021〕17号)要求及时公告公示规定,现将我区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切块资金)39万元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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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乡镇 |
项目实施单位 |
扶贫资金(万元) |
项目建设内容 |
备注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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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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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区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切块部分) |
福禄镇 |
福禄镇人民政府 |
8.9302 |
乡村治理项目、 乡村建设基础设施项目 |
配套其他资金 |
沙湾镇 |
沙湾镇人民政府 |
4.0738 |
乡村建设基础设施项目 |
配套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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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 |
太平镇人民政府 |
0.996 |
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项目 |
配套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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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融媒体中心 |
区融媒体中心 |
10 |
产业发展品牌打造 和展销平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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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15 |
产业发展品牌打造 和展销平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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