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龚嘴镇总体规划(2015-2030)》公示

信息来源: 沙湾区 发布时间: 2016-09-1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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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市沙湾区龚嘴镇总体规划(2015-2030)》(以下简称《龚嘴镇总体规划》)规划成果已经沙湾区龚嘴镇人民政府委托四川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即将上报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审批实施。为集思广益,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使规划成果更加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现将《龚嘴镇总体规划》的成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2016年10月19日。

    联系电话:0833—3448122

    联系人:胡庆锋

    E-mail:1265755498@qq.com

    附件一:规划说明

    一、规划范围、层次及对象:

    本次规划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和城镇规划

    镇域规划范围:以龚嘴镇行政区划为定界依据,规划控制范围为40.7KM2。对镇域产业发展方向进行定位,对城乡居民点和土地利用进行规划,对建设区域和禁止建设区域提出控制,并规划配置各项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

    城镇规划范围:以现状城镇为基础,规划区范围2.6KM2。根据现状城镇用地分布,结合城镇用地规模预测,制定城镇结构布局,各项土地利用和各类专项发展规划。

    二、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要求,坚持“两化互动、统筹城镇”的发展战略,提高城镇化质量,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新格局。按照城镇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与沙湾总体规划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与新农村建设相统筹、与生态环境相融的工作思路,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镇的建设与发展,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镇建设环境,加强各镇镇与沙湾的联系,积极推动镇镇快速、健康发展。

    三、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统筹兼顾” 的原则

    2、“区域协调、城镇统筹”的原则

    3、“两化”互动、“产城相融”的原则

    4、保护生态环境,构建生态友好型产业

    5、远近协调,合理城镇化。

    四、规划内容及效力:

    1、本次龚嘴镇城镇总体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和说明书。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2、法律效力及范围:本规划一经批准,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本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五、 镇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镇域总人口:近期2020年0.51万人,远期2030年0.38万人。

    城镇化水平:近期2020年31%,远期2030年51%。

    六、镇村体系规划

    1、空间结构

    规划在镇域内形成“一心、两轴、多点”的村镇空间结构。

    “一心”:即场镇是镇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主要承担旅游服务商贸、居住、教育等功能。

    “两轴”:即沿县道临江路和大渡河形成主要发展轴,沿峨轸公路为次要发展轴。

    “多点”:基层村。

    2、等级结构

    中心镇:龚嘴场镇

    基层村:其他村庄

    3、规模结构

    2030年镇域城乡居民点人口规模预测规划表格

    等级结构

    现状聚居人口(人)

    人均建设面积M2

    2020聚居人口(人)

    人均建设面积M2

    2030聚居人口(人)

    人均建设面积m2

    一级中心镇

    1170

    109.71

    1500

    100.50

    2500

    94.20

    二级基层村

    20-100

    ---

    50-100

    70

    100-200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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