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2-29 10:24
文章来源:沙湾区
《乐山市沙湾区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印发实施,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根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特发布“瓶改管”“瓶改电”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着力消除不安全用气环境下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隐患,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实施范围、奖补政策、职责分工
四、时序安排
启动实施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
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2月26日至5月25日)。
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5月26日至6月30日)。
五、保障措施
主要保障措施有: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措施、安全管控、督办问责、监督指导、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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