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5-27 09:54
文章来源:沙湾区发改局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乐山市沙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方案”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做好该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根据《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3号)文件规定,现将该事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方案主要内容
(一)收费范围及对象
以学校为主体开展课后服务的沙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学生。
(二)课后服务时间及内容
1.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7:30期间。
2.课后服务内容:安排学生做作业、阅读、体育锻炼和发展艺术特长,开展科普活动、创新教育、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三)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小学120元/生·月,初中150元/生·月。
2.对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
3.对中途因故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期末按课时据实计退。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1.您是否赞同此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定价方案?
2.您认为此方案对您及家庭的影响如何?
3.您认为此方案对沙湾区公办中小学的影响如何?
4.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致电、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决策单位或风险评估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公示时间:2026年5月27日-6月5日
五、决策单位及风险评估机构联系方式
1.决策单位
单位名称: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余女士,电话:0833-3441771
邮箱:swqfgj@163.com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重庆剑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电话:18123393713
邮箱:524560905@qq.com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27日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