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8日)
根据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相关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申请单位所申请入库工程业绩信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联系地址:乐山市沙湾区沫若大道中段2号,邮编:614900;
联系电话:0833-3441073、3441277;
举报电话:0833-3441073、3441277。
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