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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沙湾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对区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信息来源: 沙湾区 发布时间: 2024-12-0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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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乐山市沙湾区委员会牛石镇工作联络站:

贵站提出的“关于解决硝斗岩旅游开发难题的建议”的提案,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旅游事业发展正围绕建设“工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目标,充分利用我区独特的“山、水、人文”资源,配套水上运动、山地运动、洞穴探险等项目,加快推进全域旅游,打造特色文旅品牌,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主动融入大峨眉旅游环线,在全区规划统筹文旅融合发展规划中,硝斗岩独特的山地洞穴资源已成为我区文旅游发展中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

在景区可进入性方面,拟通过积极争取大渡河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动建设骑行道、游憩道,拓宽车行道,串联沿河优质资源,开通红房子到硝斗岩游船观光旅游航线,提升硝斗岩片区旅游品质和吸引力,助力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建设的主要目标。

在景区招商引资方面,现已成功邀请祥源控股集团和禅驿文旅集团到硝斗岩实地考察文旅项目并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目前我局与商务部门正与上述企业积极对接中。

在旅游配套建设和文物保护方面。-是加快与RGB公司沟通,让企业开发有意向,政府投资有信心。二是硝洞遗址是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文物保护规范要求,公布其保护范围为硝洞古遗址洞口东西南三面边沿向外延伸5米;建控范围为硝洞古遗址洞口东西南三面边沿向外延伸30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因此,在硝洞遗址开展文旅项目建设前期,项目业主方在项目可研报告阶段需对接好四川省考古院,提前开展文物调查勘探报告,并委托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针对项目方案出具文物影响评估报告。谢谢您对沙湾文旅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8月13日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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