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镇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6-0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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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法定公开事项 政策 规章 □行政法规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2.《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
镇级政府 政府网站 上级机关发布信息或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党政办、相关部门 沙湾区葫芦镇信息公开咨询电话:0833-3620423
行政规范性文件 镇级政府 政府网站 上级机关发布信息或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其他文件 镇级政府 政府网站 上级机关发布信息或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机关简介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三定方案 镇级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党政办
规划信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行政法规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3〕81号 )
镇级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党政办
统计信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法律
□行政法规
1.《统计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镇级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经济发展办
法定公开事项 财务信息 预算决算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法律
□行政法规
《预算法》第十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镇级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财政所 沙湾区葫芦镇信息公开咨询电话:0833-3620423
收费项目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行政法规
□其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 镇级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财政所
政府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法律
□行政法规
□其他...
《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款
镇级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财政所
重大民生信息 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项目信息,重点工程、乡村振兴工作动态信息等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 镇级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经济发展办 沙湾区葫芦镇信息公开咨询电话:0833-3620423
教育信息 辖区学校、师生人数等信息 社会事务和治理办
医疗卫生 辖区卫生院、卫生事业工作开展情况 社会事务和治理办
社会保障 公示公开低保、五保、孤儿、残疾人、优抚、特困救助等信息 社会事务和治理办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款
应急管理办
生态环境 对生态环境的监督检查情况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款
应急管理办
公共卫生 对区域公共卫生的监督检查情况 应急管理办
安全生产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应急管理办
食品药品 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应急管理办
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应急管理办
招考录用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法律
□行政法规
《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款
镇级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党建办 沙湾区葫芦镇信息公开咨询电话:0833-3620423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镇级政府 政府网站 每年1月31日之前公开 党政办 沙湾区葫芦镇信息公开咨询电话:0833-3620423
其他公开事项 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其他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镇级政府 政府网站 每年4月1日之前 党政办 沙湾区葫芦镇信息公开咨询电话:0833-3620423
建议提案 办理结果 □其他 《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镇级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党政办
政策解读 图文、视频、动漫等解读材料以及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 □行政法规
□其他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
3.《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六十九条
镇级政府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党政办
 (2025年5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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