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团以下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负责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贯彻落实地方性政策规定。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宣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我区烈士纪念建筑物列入市重点保护单位名录的上报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遇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十一)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承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评定和调升伤残等级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沙湾区玉龙街60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办公电话:0833-3434807
#PAGE_BREAK#(一)综合股
承担机关党建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职称评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负责普法和对外宣传;承担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研究分析全区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有关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和答复,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推动建立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相关舆情工作。
(二)业务股
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人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负费军地双拥共建工作。承担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指导军供、军休和优抚保障单位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全区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烈士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英雄烈士纪念工作。
负责市上分配我区的团以下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团以下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和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军队随调家属的工作安置;承担接收移交安置的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扶持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士兵服务管理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住房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工作,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承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评定和调升伤残等级的审核报批工作。
下属单位
沙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牌等工作;承担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平台。
沙湾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征集、整理、展示与本地革命斗争有关的文物、烈士斗争史料和遗物;褒扬革命烈士,维护烈士纪念建筑物;保管革命烈士骨灰盒,建立完善的烈士档案和骨灰寄存人员档案;为社会各界祭扫活动提供服务等工作。
#PAGE_BREAK#常朝贵:党组书记、局长,主持退役军人局全面工作。
张琴: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纪检监察、意识形态、人事、外宣、保密、统计、资产管理、档案管理、依法治区、财务。分管综合股、工会、财务等工作。
熊家骏: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双拥、优抚安置、安全、生态环境、扫黑除恶、褒扬、军休、精准扶贫、企业军转干、公务员抚恤、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分管业务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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