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公安部门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领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公安宣传工作。
组织、指导全区公安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侦办全区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及经济犯罪案件。
负责全区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全区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负责全区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负责全区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沙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全区互联网安全监督管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负责全区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来宾来沙湾的安全警卫工作。
负责和指导全区的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区政府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管理集会、旅行、示威活动,承担区政府实有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办理全区的公安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依法监督管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指导保安等群众性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派出所建设;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指导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做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地址:沙湾区金盾路18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办公电话:0833-3441461
#PAGE_BREAK#办公室、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情报指挥中心、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实有人口管理大队、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警务督察大队、看守所、治安拘留所
巡逻警察大队
派出机构
沙湾派出所、嘉农派出所、太平派出所、踏水派出所、葫芦派出所、福禄派出所
牛石派出所(与葫芦派出所合署办公,办公地点在葫芦派出所)、轸溪派出所(与福禄派出所合署办公,办公地点在福禄派出所)、铜河派出所(未运行)
#PAGE_BREAK#江筱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领导分局全面工作。
李勇:分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分工负责指挥调度、情报信息、科通、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森林防火工作。分管情报指挥中心、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福禄(牛石)派出所、葫芦(轸溪)派出所。
何毅:分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分工负责分局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绩效考核、政治安全保卫、机关党建、脱贫攻坚、督察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政工监督室、办公室、政治安全保卫大队、警务督察大队、踏水派出所。
周鑫: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工负责经济侦查、监所管理工作、交通管理、法制工作。分管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看守所、法制大队、太平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队。
李方清:分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主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陈毅: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分管绩效考核工作,分工负责警务保障、刑事侦查、网络安全工作。分管警务保障室、刑事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嘉农派出所。
唐正宇: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工负责分局治安管理、人口管理、禁毒、巡逻防控、信访维稳、市域社会治理、疫情防控工作。分管治安管理大队、实有人口管理大队、禁毒大队、巡逻警察大队、沙湾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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