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合起草法定权限内的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等,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组织拟订全区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方案,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并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区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五)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等,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等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区儿童涉港澳台收养登记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工作。
(十二)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沙湾区龚电大道110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办公电话:0833-3447512
#PAGE_BREAK#(一)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内部审计、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党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统计、信访、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和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财会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财务相关工作,指导并监督中央、省级、市级、区及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办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纪检、宣传思想文化、统战和民族宗教、群团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股。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及监督管理、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婚姻、殡葬管理、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慈善事业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低收入家庭认定等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改革工作。承担全区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和管理,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监督管理地名工作。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等管理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和为老志愿服务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开展社会福利慈善活动;协助管理全区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并监督全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承担需要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涉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工作。负责民政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属单位
(一)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的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健全弃婴的接收、救治、安置机制,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以及弃婴收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提高弃婴的养育质量和抚育水平;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负责定期分析评估本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负责为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为镇(街道)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政策支持;负责指导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负责协调推进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技术指导、精神关怀等线上线下服务,针对重点个案组织开展部门会商和帮扶救助;负责组织或指导开展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福利主任业务培训;负责支持引进和培育儿童类社会组织、招募志愿者或发动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便利;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负责对流浪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依法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支持;负责协助司法部门打击拐卖儿童、对儿童实施家暴以及胁迫、诱骗或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PAGE_BREAK#张诗: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民政局全面工作。
周颖会: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负责宣传和意识形态、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干部人事、老干部、保密、工会、公车管理等工作。协调区人大、区政协相关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群: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养老服务、残疾人、老龄工作(高龄补贴、老年大学、老协会)、殡葬管理,负责慈善、财务、婚姻登记等工作。分管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区敬老院服务中心(区公墓服务中心、区殡仪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雅娟: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包含特困)、统计、流浪乞讨、群团、双创、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安全、环保、区划和地名管理、社会组织、依法治区、综治、信访、维稳、心连心等工作。分管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协调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日常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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