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内外贸易、外商投资企业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编制全区服务业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第三方物流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指导咨询、中介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负责推进投资促进、博览等有关领域经济合作(以下简称经济合作)。参与拟定全区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指导全区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全区投资促进政策、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区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三)承担本区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管理全区与国内外友好城市、友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全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四)负责全区投资环境推介工作,推动全区博览发展促进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会展活动。
(五)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参与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六)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境)工作,协助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境)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及证件管理工作。
(七)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对全区经济合作的统筹,推进内资和外资、招商和博览有机融合发展。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投资促进及经贸合作活动。促进全区博览(会展)事业快速发展。积极发展友好合作城市,织密“友城”网,务实推动沙湾与“友城”之间经贸、文化、科技等领域合作,释放全域开放的国际空间。加快招大引优、以商招商、对口招商、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科技型、品牌型、龙头型、高精尖型企业。推动建立统分结合、各方联动的招商机制,构建全域开放的招商新格局。
(八)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制定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办法和措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九)编制城乡商业网点、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十)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指导商务领域节能降耗工作。
(十一)牵头组织实施“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工作;制定全区商贸展会活动计划;管理我区赴国境外举办的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监督指导以沙湾区名义在区境外举办的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协调指导在沙湾境内举办的商贸会展活动。
(十二)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十三)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省、市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四)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出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进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十五)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助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六)指导全区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区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审批和年检等管理工作,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配合区内企业境外上市工作,指导协调区内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区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及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区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八)组织实施全区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规划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指导全区商务领域信息化建设。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铜河路中段12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办公电话:0833-3433029
#PAGE_BREAK#(一)综合股
1.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督查督办、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网络建设、信访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2.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建、党的政治理论、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群团、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脱贫攻坚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创文、创卫等全区性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组织内部审计。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3.拟订全区因公出国(境)管理方面的政策性文件;负责综合协调全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配合全区因公出国(境)报批、审核、审批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的出国培训工作;负责来沙党宾、国宾、各国驻华使节、外国及港澳友好人士等的接待工作;负责指导和协助各涉外单位的重要礼宾接待工作;负责外事宣传工作,会审重要的涉外稿件;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参与处理涉及外国及港澳人士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负责来沙外国、港澳记者在我区采访及外国、港澳记者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及国外政治经济等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和翻译;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外重要事项;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沙活动和区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的管理工作;参与处理全区重大涉外案件和涉外突发应急事件;承担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业务股
1.编制起草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统计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提出促进商务发展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监督管理各项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2.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工作,拟订商贸服务业发展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汇总分析全区服务业运行发展情况;负责餐饮、住宿和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行业管理;推动第三方物流业、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规划和发展;指导沙湾境内举办的会展活动;指导商务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组织开展商务政策法规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牵头指导全区商务行业协会有关工作,组织听证;组织研究并协调全区重大商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理商务领域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案件(线索)的举报投诉,完善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3.编制和组织实施城乡商业网点、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促进流通体系建设,推进流通标准化;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按有关规定对民爆流通、拍卖、典当、租赁、直销、二手车交易、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和旧货流通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体系建设。
4.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承担酒类流通、生猪屠宰、茧丝绸产业发展协调的相关工作;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市场诚信平台建设;参与查处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监督指导以沙湾区名义在区境外举办的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5.拟订进出口贸易发展规划、进出口商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加快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推动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赴国境外各种商贸交易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和外贸运输业务;负责承接加工贸易转移,负责加工贸易统计、深加工结转等业务管理,依法监管加工贸易企业;负责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技术引进和出口工作;承担全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
6.指导外商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统计;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审批等管理工作,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指导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业务和增资工作;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参与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7.指导全区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我区外商投资现状及发展趋势,拟订外商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利用外资、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外资并购工作;建立外商投资项目库和资源库,跟踪促进重大外资项目;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协调组织跨区域大型外商投资促进和外资政策宣传,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网络体系,承担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及商会、协会的联系与交流;参与协调帮助区内企业境外上市。
8.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带动全区成套设备出口;执行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全区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沙湾区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负责多双边对我区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对我区的赠款)。
9.参与拟订全区经济合作、会展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组织拟订全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和实施细则。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文件、报告、调研及对外宣传、信息报送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10.负责境内招商引资项目的研判和引进工作,负责相关投资信息收集整理、投资渠道的建立、投资项目的推介,负责招商项目的包装、推介、洽谈、跟踪、落实和项目建设的全程服务;协调各乡镇(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抓好相关重大招商项目的落实;负责区政府各驻外招商组的日常业务指导工作。
11.承担全区外商投资促进、管理服务和对外投资经济合作工作。参与制定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合同章程,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外资并购和增资工作,协助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承担本区与境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
12.负责拟定由本单位承办的境内外区域经济合作活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专项投资促进活动。组织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承担与境内外投资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协调并开展经济合作相关活动。负责全区博览发展推动促进工作。
13.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和重大引进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引进项目及其后续衍生、配套项目的整体推进和落实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和资金统计、汇总、分析及研究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负责重大项目的督查督办。指导、督促乡镇(办事处)做好重大引进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建立全区投资促进和区政府驻外招商组的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对外开放暨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负责同国内外友好城市的业务联系;承办区领导对相关地区、国家出访的有关事宜;负责友好城市的调研工作,提出对口友好城市之间交流项目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研究和拓展新建国内外友好城市、民间友好交往渠道,负责新建友好城市和友好关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和协助全区有关单位的友好城市工作和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为国内外友好城市之间开展对外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交流合作提供信息,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主要负责:
(一)统筹指导全区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全区投资促进政策、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区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二)承担本区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管理全区与国内外友好城市、友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全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三)负责全区投资环境推介工作。
(四)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对全区经济合作的统筹,推进内资和外资、招商和博览有机融合发展。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投资促进及经贸合作活动。积极发展友好合作城市,织密“友城”网,务实推动沙湾与“友城”之间经贸、文化、科技等领域合作,释放全域开放的国际空间。加快招大引优、以商招商、对口招商、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科技型、品牌型、龙头型、高精尖型企业。推动建立统分结合、各方联动的招商机制,构建全域开放的招商新格局。
(五)指导全区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区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审批和年检等管理工作,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配合区内企业境外上市工作,指导协调区内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区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及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区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七)完成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PAGE_BREAK#张诗: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季燕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博览事务、外事和港澳事务、财务和群团工作,分管招商服务中心。
王盼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服务业发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分管综合股、业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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