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拟订全区运输业和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公共交通、区域客货综合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交通行业综合统计、预测及信息引导工作。
(三)承担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共交通旅客运输、物流和货物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公路、铁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和全区国防战备交通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假日旅客运输和抢险物资、救灾物资、重点物资、交通战备物资运输。
(四)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监督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全区交通建设行业,培育、管理交通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全区重大交通建设项目;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公路养护,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路政管理工作,保护好路产路权。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水上交通管制,监督管理水上港航设施的建设养护及规费稽征、船舶检验、船舶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工作;负责船员培训和发证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港口、码头、航道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水运市场规划、运力投放管理工作。
(六)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科技创新和进步;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培训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公路养护、农村公路建设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交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监督、指导全区经营性道路运输源头安全、公路工程建设及养护安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督促法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协调全区交通行业重特大责任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处置,牵头负责一般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参与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承担区交通战备、保护通信线路工作。
(九)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不再承担公路管理等行政职责;区道路运输管理所不再承担道路运输管理等行政职责;区航务管理处(区地方海事处)不再承担航务管理等行政职责;区公路养护管理段不再承担相关管理等行政职责;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站不再承担相关管理等行政职责。上述行政职责交由区交运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在采砂船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水务局按照河道采砂规划的要求,依法对采砂船舶和采砂作业平台数量进行控制;对采砂船舶和采砂作业平台上的采砂设备和采砂安全会同交通主管部门共同监管。区交通运输局按照通航安全的相关规定,对航道和通航水域内航、停泊、作业的采砂船舶和采砂作业平台进行管理。
办公地址:沙湾区铜河路南段547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办公电话:0833-3431111
#PAGE_BREAK#(一)综合股。
协助局领导组织开展机关日常政务,综合协调局各股室工作;负责文秘、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政务督办、档案、机要、保密、值班、接待、公务车辆、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和重要文稿起草,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指导、协调交通运输系统的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报账、资产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
(二)规划建设养护股。(项目推进办)
编制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公共交通、区域客货综合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区运输业和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全区交通建设行业,培育、管理交通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全区重大交通建设项目;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养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拟定全区公路养护、农村公路建设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交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培训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三)法规运输安全股。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科技创新和进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参与职责范围内的公众听证、行政诉讼、互联网+政务服务、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行业综合统计、预测及信息引导工作。负责公共交通旅客运输、物流和货物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公路、铁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和全区国防战备交通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假日旅客运输和抢险物资、救灾物资、重点物资、交通战备物资运输。负责水上交通管制,监督管理水上港航设施的建设养护及规费稽征、船舶检验、船舶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培训和发证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港口、码头、航道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水运市场规划、运力投放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经营性道路运输源头安全、公路工程建设及养护安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督促法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协调全区交通行业重特大责任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处置,牵头负责一般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参与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路政管理工作,保护好路产路权;承担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航务管理等行政职责。承担区交通战备、保护通信线路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下属机构
(一)乐山市沙湾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二)乐山市沙湾区港航中心(乐山市沙湾区地方海事中心、乐山市沙湾区船舶检验中心)
(三)乐山市沙湾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四)沙湾区农村公路质量技术服务站
#PAGE_BREAK#唐治江,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何友军,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负责党建、纪检、保密、双拥、信息安全、组工信息、基层治理、政治巡察、精神文明建信设、政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处置、禁毒、扫黑除恶、民族宗教、工、青、妇、交通战备法制建设、安全、防汛减灾、森林防灭火、信访维稳、区级重点工程建设(挂联四路两桥、X025项目)、民工工资等工作。分管局机关党委、局规划建设养护股(项目推进办),联系区路服中心。
万里宁,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深化改革、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宣传、保密、人事(含评先评优、人才培训),档案管理、地方志编纂、财务、机关效能、政务信息、环保、爱国卫生(含双创)、综治、社会治理、交通项目征拆协调、结对帮扶(对口帮扶)、交通建设规划、计划、统计、前期工作(含招投标)、对上争取、固定资产投资、经济指标,质量强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营商环境、“交通强国”、民生实实事、村组道路建设、路长制、水运建设、河长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含桥梁、隧道)、艾滋病防治、一网通办、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四好农村路”创建、区级重点工程建设(挂联产业路、绕城路)、项目储备申报等工作。分管规划建设养护股(项目推进办)、综合股、农村公路质量技术服务站、乐西指挥部、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联系区港航中心、国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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