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区水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区城乡水务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区各类水资源规划,拟订全区供水计划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有关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利用和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承担实施最严格管理制度相关工作。
四、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规划和有关标准。
五、负责调解处理重大水事纠纷。
六、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城乡供水规划和供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供水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制定全区供水行业的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全区供水、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镇供水运营管理工作;负责自备井的管理和指导。
七、负责编制全区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受委托监管行业内区级国有水务资产。
八、组织指导全区水务基本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负责水利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设施、河道及其岸线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管辖的水库、河道(湖泊)、堤防、水闸、渠道进行安全监控和事故防范工作。
九、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指导水利绿化工作。
十、组织指导农村小水电相关项目建设。
十一、指导全区江河、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负责河道采砂的方案编制及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有关水务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区重大水务项目对外合作和交流。
十三、指导全区水务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工作。
十四、负责在建和已建成水务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
十五、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预可研阶段相关工作,负责“封库令”、实物指标调查、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指导编制及审核、上报工作。
十六、组织编制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和制订移民区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省市移民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
十七、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拟订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开展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移民工作人员政策培训。
十八、严格执行移民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和合理安排移民资金的投放使用,并监督和审计。
十九、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引导移民通过发展种植养殖业等方式增加收入致富。
办公地址:沙湾区铜河中路123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办公电话:0833-3441361
#PAGE_BREAK#一、综合股:
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综合协调机关各股室工作;起草机关综合性文稿;负责文秘、机要、文印、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档案管理、会务、来信来访、接待和后勤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完成年鉴约稿,编写水利行业大事记;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负责水务行业国资财务统计;负责对水务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管理、监督;委托监管行业内区级国有水务资产。
(二)业务股
负责编制水务行业综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流域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指导全区水利基本建设,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审查或初审转报;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和验收;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的实施;对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受监督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负责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管辖的水库、水闸、渠道进行安全监控和事故防范工作。承办水务行业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中小型水库水环境治理和农业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区农业用水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制定管理和保护水利工程的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的安全鉴定、病害治理和安全监督;组织制定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区级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负责区级审批项目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工作;指导全区水利工程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农村小水电相关项目建设;指导全区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税取水量核定工作;编制水量分配计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发布沙湾区水资源公报。负责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区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非居民用水超计划或超定额加价收费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沙湾城区供水规划,指导全区供水行业服务标准的实施,监督城乡供水运营工作,指导城乡供水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全区城乡供水设施的新建、改和扩建工作,指导全区供水应急管理工作。
指导全区江河、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指导全区河道管护范围的划定、确权和定界;负责河道及其岸线、堤防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涉河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规划同意书、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位置和界限、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初审和转报;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管理;组织实施河道采砂许可,制定重点河道疏浚、清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区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负责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水事秩序;调处区境内水事纠纷和矛盾,依法协助查处水事违法案件。
下属单位
一、综合股:
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综合协调机关各股室工作;起草机关综合性文稿;负责文秘、机要、文印、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档案管理、会务、来信来访、接待和后勤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完成年鉴约稿,编写水利行业大事记;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负责水务行业国资财务统计;负责对水务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管理、监督;委托监管行业内区级国有水务资产。
(二)业务股(移民工作股)
负责编制水务行业综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流域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指导全区水利基本建设,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审查或初审转报;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和验收;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的实施;对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受监督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负责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管辖的水库、水闸、渠道进行安全监控和事故防范工作。承办水务行业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中小型水库水环境治理和农业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区农业用水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制定管理和保护水利工程的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的安全鉴定、病害治理和安全监督;组织制定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区级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负责区级审批项目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工作;指导全区水利工程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农村小水电相关项目建设;指导全区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税取水量核定工作;编制水量分配计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发布沙湾区水资源公报。负责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区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非居民用水超计划或超定额加价收费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沙湾城区供水规划,指导全区供水行业服务标准的实施,监督城乡供水运营工作,指导城乡供水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全区城乡供水设施的新建、改和扩建工作,指导全区供水应急管理工作。
指导全区江河、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指导全区河道管护范围的划定、确权和定界;负责河道及其岸线、堤防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涉河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规划同意书、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位置和界限、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初审和转报;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管理;组织实施河道采砂许可,制定重点河道疏浚、清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区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负责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水事秩序;调处区境内水事纠纷和矛盾,依法协助查处水事违法案件。
参与⼤中型⽔利⽔电⼯程预可研阶段相关⼯作,负责“封库令”、实物指标调查、移⺠安置规划⼤纲和移⺠安置规划指导编制及审核、上报⼯作。贯彻执⾏国家、省⼤中型⽔利⽔电⼯程移⺠的法律法规和⽅针政策,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移⺠后期扶持项⽬规划和制定移⺠区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省市移⺠主管部⻔批准下达的移⺠后期扶持项⽬,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负责移⺠后期扶持⼈⼝动态管理,拟订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开展移⺠群众⽣产技能和劳动⼒转移培训、移⺠⼯作⼈员政策培训。严格执⾏移⺠项⽬资⾦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和合理安排移⺠资⾦的投放使⽤,并监督和审计。协调解决移⺠⼯作中的重⼤问题,引导移⺠通过发展种植养殖业等⽅式增加收⼊致富。负责移⺠政策宣传和信访稳定⼯作,维护移⺠区社会稳定。
下属单位
一、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负责水情、雨情、灾情的监测;负责全区堤防、护岸、水库、山坪塘、引水渠堰和乡镇供水(站厂)等工作的勘测设计、整体规划以及日常监督和技术服务工作。
二、沙湾区红猫堰保护服务中心
为已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负责农业灌溉和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等工作。
#PAGE_BREAK#魏杰,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水务局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2521180(13540560333)
章永强,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河道管理、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环境保护、移民工作。分管股室:业务股二(河道股)、业务股六(移民股)
联系电话:2521183(13541901235)
费敏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水利规划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资源管理、城乡供水、工程招投标、水土保持、地方电力、优化营商环境、红猫堰。联系沫江堰管理处、乐山市沙湾区华盈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分管股室:业务股一(水利水保股)、业务股三(水资源股)、红猫堰保护服务中心、区水利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521332(13508148281)
周建容,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党建、纪检工作、意识形态、河(湖)长制工作、水旱灾害防御、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基层治理、心连心、党务政务公开、依法治区、提案办理、改革创新、节能创建、创文工作、统战工作、工青妇、人事工作、局机关日常事务。分管股室:综合股、业务股五(水旱灾害防御股)、河长办、局安办。
联系电话:2521182(13540571813)

川公网安备 511111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