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机构等工作;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实施基础教育普及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三)统筹规划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建立适应社会发展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指导协调乡镇和部门有关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区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人事、劳资、编制和专业技术评聘;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和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教师调配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和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
(五)指导中小学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德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妇女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校的体育、卫生、环保、民族宗教、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等工作;督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六)制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考试工作;组织各类升学招生考试工作。
(七)管理全区教育经费及上级拨付的教育专款;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财务监督、审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区教育信息、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九)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做好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管理全区学生资助经费,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学生资助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做好学生资助系统建设和报表统计工作。
(十一)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沙湾区铜河路651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办公电话:0833-3441661
#PAGE_BREAK#教育和安全股工作职责
负责全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成人教育、学前教育及民办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指导全区学校教育改革,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学校加强德育、体育、艺术、卫生、国防教育、团少队和关工委等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考核评估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督导乡镇的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对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完成上级督导部门下达的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牵头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综合工作,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负责编制学校安全监管工作重要制度,拟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处置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参与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学校综合性安全检查,指导学校完善安全工作措施;协调督促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综合评价和考核;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综合股工作职责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按规定权限负责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考察、考核和任免工作,完成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培训党务干部等党建目标考核;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组织开展教育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对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事项、会议议定事项等督办;负责机关的文秘、信息、保密、安全、目标管理、调研、法制、信访、文书档案、财务和后勤管理、机关职工福利、计划生育等事务工作;牵头办理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组织编写教育年鉴和教育志;负责教育系统工会和妇女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依法治区和新闻宣传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人事计财股工作职责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指导学校人事管理体制改革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区学校教职工奖惩、调配、招聘录用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等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区教师、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干部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承办学校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工作;指导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做好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负责计划、财务、统计、事业规划,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审查学校收费标准,指导学校搞好基建维修、危房改造、校产管理等后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计全区教育经费,检查监测教育经费的投资效益,监督检查教育经费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家学生资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政策的宣传、落实,做好上级资助金的管理和发放、全方位指导、管理、监督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教育督导室工作职责
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常⼯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督导⼯作政策、规章和要求,制定本区教育督导⼯作制度、计划和实施意⻅;督导镇(街道)的教育履职情况和学校⼯作;制定中⼩学校、幼⼉园督导评估⽅案,会同有关⽅⾯对所属中⼩学校、幼⼉园进⾏督导评估;组织对督导⼈员的岗位培训;总结交流教育督导⼯作经验,完成上级督导部⻔下达的课题研究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作。
#PAGE_BREAK#张建军,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党组、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及沙湾区教育考试中心(区招生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工作。联系区进修学校、沫若中学。
刘智,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全区基础教育事业管理发展。负责推动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等高质量特色化发展。牵头负责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质攻坚。负责教辅教材选用监管和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负责区语委办日常工作,依法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加快实施“学前学会普通话2.0”行动。分工负责基础教育“五育并举”工作。负责学生的德育、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等工作。牵头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校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反邪教教育等工作。负责学校的体育、美育、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禁毒教育、法治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生态环境保护、河湖长制等工作。分工负责教育科研、教育数字化建设。牵头负责专门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双拥共建、教育评价体系建设、高考政策研究、高考质量提升、东西部协作、教育区域合作和交流合作。负责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等工作。分工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牵头负责职业教育、协同创新,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动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牵头负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质攻坚和东西部协作“蓝鹰工程”“三名工程”等工作。
分工负责教育系统的计划基建、教育项目资金管理、教育民生工程推进。牵头负责“十四五”教育事业规划实施、布局调整、薄弱学校改善和能力提升等工作。负责管理教育事业费、教育专款和教育基金等教育经费。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基建和各类用房建设;牵头负责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治理乱收费。负责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及全区教育经费投入统计。负责机关财务、学校后勤管理和全区各校(园)财务规范化建设和监管;负责学生资助和教育捐赠工作。牵头协调耕地保护、田长制等责任制落实。协助分管教育考试中心,兼教育系统新闻发言人。联系职业中学、实验中学、绥山中学、嘉农一中、嘉农小学。
宋娟娟,区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区教育局党组成员,沫若中学党总支书记(兼)。分工负责全系统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政风行风、师德师风建设、意识形态、机关离退休干部、社会治理、网络舆情监管、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接受巡视巡察及整改、统一战线、港澳台侨、离退休干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女儿童“两纲”等工作。牵头全区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育用管”、机构编制、工资绩效、表彰表扬、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继续教育、终身教育、支教帮扶、驻村帮扶等工作。牵头负责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区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全面负责沫若中学工作。联系沙湾小学、凤凰学校、实验幼儿园、绥山幼儿园。
赵静,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负责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做好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学校安全监管、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机制建立、安全形势研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督促、应急处置等工作。牵头负责信访接待办理、心连心热线反馈问题办理和维护稳定等工作。牵头负责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粮食安全、森林草原防灭火、林长制等责任制落实。联系太平学校、沫江学校、碧山学校、踏水中学、踏水小学。
张缤,区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分工负责综合政事务服务工作。牵头负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牵头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负责文秘、目标绩效、信息、档案、保密、保卫、接待等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党报党刊征订、机关电子政务管理和执政纪要、教育年鉴编写工作。分工负责教育法治建设,负责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行政审批、机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牵头负责教育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会议议定事项、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牵头教育综合改革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分工负责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教育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工作,开展对区级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评估。牵头负责全区各校(园)内部审计工作。联系福禄中学、福禄小学、福禄幼儿园、葫芦中学、葫芦小学、牛石学校。
谭梦杰,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区教育局党组成员。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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