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相关工作。将原区司法局的职责、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将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沙湾区福祥路46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办公电话:0833-3441359
#PAGE_BREAK#1.设6个内设股室,分别为:综合股、法规股、社区矫正管理局、依法治区秘书股、公共法律服务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2.在全区8个镇、1个铜河街道办事处设立基层司法所,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
下属事业单位2个,即乐山市沙湾区法律援助中心、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公证处,乐山市沙湾区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职能: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依法应予法律援助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公证处主要职能:依照法定程序证明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依法为公民提供公证服务。
#PAGE_BREAK#袁四维,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主管综合股。
曾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社区矫正管理局、公共法律服务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司法所、维稳、调解、综治、防邪、政治安全、禁毒、扫黑除恶、人民陪审员选任、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律师管理、法律顾问、司法所建设、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创文、妇委会等工作。
吴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依法治区秘书股、法规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协助分管综合股。负责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法学会、财务、创卫、国家安全、机关安全、信访、保密、全面深化改革、全域结队、信息宣传、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干部人事、工会、团委、关工委、巩固脱贫攻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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