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二)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参与拟订消防专项规划。
(四)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五)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六)负责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七)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八)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
(九)完成上级消防救援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相关任务。
办公地址:沙湾区沫若大道北段86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办公电话:0833-3434509
#PAGE_BREAK#下属单位:
大队下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1个,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2个。
沫若大道消防救援站:负责全区灭火抢险救援、社会救助、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
太平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太平镇、踏水镇灭火抢险救援、社会救助、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
葫芦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负责福禄镇、牛石镇、葫芦镇、轸溪镇灭火抢险救援、社会救助、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
#PAGE_BREAK#马中柱(区消防救援大队党委副书记、大队长):主持大队全面工作。
姚伟(区消防救援大队党委委员、副大队长):协助开展大队政治教育、队伍管理、防火监督和后勤工作。

川公网安备 511111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