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乐沙登废〔2024〕16号
王春珍、吴虹荣、吴世清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因权利人王春珍声明遗失,向我中心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公告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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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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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川(2021)沙湾区不动产权第0013205号 |
吴虹荣、吴世清、王春珍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120平方米 |
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葫芦坝村6组 |
宅基地 |
乐山市沙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