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乐沙登废〔2023〕32号
郭强、王永红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因本人声明遗失,向我中心申请作废该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公告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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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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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乐沙国用(2011)第4516-1103号 |
郭强、王永红 |
出让 |
30.95平方米 |
沙湾区铜河路北段105号11幢1单元3楼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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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沙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