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乐沙集所首登【2023】9号)

信息来源: 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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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乐沙集所首登2023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沙湾区玉龙街701号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33-2516576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公顷)

备注

1

沙湾区轸溪镇刘沟村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沙湾区轸溪镇刘沟村

0.0192

2

沙湾区轸溪镇刘沟村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沙湾区轸溪镇刘沟村

0.0396

乐山市沙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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