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编号:乐沙登遗〔2025〕53号)

信息来源: 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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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乐沙登遗〔2025〕53号

张友堂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沙湾区不动产权第003092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友堂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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