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乐沙登遗〔2025〕56号
王开华因保管不善,将乐沙集建(1992)字第Hf01010号土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开华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