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乐沙登废〔2023〕05号
四川华晟嘉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因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川1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四川华晟嘉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19)川11破4号指定四川华晟嘉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因以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管理人向我中心申请作废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公告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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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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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乐沙国用(2012)第5028-1号 |
四川华晟嘉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出让 |
49486平方米 |
沙湾区嘉农镇加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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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乐沙国用(2012)第5028-2号 |
四川华晟嘉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出让 |
32760平方米 |
沙湾区嘉农镇加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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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乐沙国用(2012)第5028-4号 |
四川华晟嘉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出让 |
17754平方米 |
沙湾区嘉农镇加华村 |
乐山市沙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