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编号:乐沙登继〔2026〕97号

信息来源: 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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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黄馨媛、黄新宇申请继承原黄勇义名下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申请事项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沙湾区玉龙街701号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2516576。

序号

被继承人

(原权利人)

继承人(申请登记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黄勇义

黄馨媛、黄新宇

出让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

沙湾区铜河路北段266号2幢1单元7楼2号、沙湾区铜河路北段266号2幢负一层148号地下车位

132.74平方米、35.27平方米

不动产证号:川(2024)沙湾区不动产权第0002319号、0002491号

 

乐山市沙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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