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素琼、朱琳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证号:川(2021)沙湾区不动产权第0004281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现艾登有已死亡,由艾学东申请遗失补办登记。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素琼、朱琳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