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陈平伟申请继承原詹玉华、陈志旭名下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申请事项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沙湾区玉龙街701号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2516576。
序号
被继承人
(原权利人) 继承人(申请登记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詹玉华、
陈志旭 陈平伟
出让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
沙湾区金广路129号1幢2单元2楼1号
67.31平方米
不动产权证:川(2017)沙湾区不动产权第0000860号、0000861号
乐山市沙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