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乐沙登废〔2023〕28号
乐山市沙湾区承发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因本人声明遗失,向我中心申请作废该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公告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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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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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乐沙国用(2015)字第5291号 |
乐山市沙湾区承发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出让 |
71587平方米 |
沙湾区嘉农镇王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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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沙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