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乐沙登废〔2024〕01号
司杜木时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因本人声明遗失,向我中心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公告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川(2019)沙湾区不动产权第0004880号 |
司杜木时 |
出让 |
56.12平方米 |
沙湾区石马路11号1幢2单元5楼4号 |
|
乐山市沙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10日


